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5月15日,市委第四提级交叉巡察组对临武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25日,巡察组向临武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临武县人民法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制定了《中共临武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市委第四提级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35个问题细化为141条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党组书记李小平坚决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主动认领重点难题,坚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推动各部门担负起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首先从班子自身做起,发挥主导作用,确保班子凝心聚力,队伍务实担当,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健全
1.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
(1)上轮巡察指出“刑事案件财产执行不到位”,2023年省审计厅专项审计反馈“部分经费未得到县财政的有效保障”“应收未收诉讼费和执行费”“应退未退诉讼费”和“部分房屋未办权证”等4个问题尚未整改到位。
①刑事案件财产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执行局先后召开4次调度会议,听取各组办理刑事涉财案件的进展情况,分析研究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逐步推动执行案件办理进程;二是为做好同类同改工作,通过此次巡察整改契机,我院对历年刑事涉财案件进行清查。
②部分经费未得到县财政的有效保障
整改情况:一是对县中心工作按扶贫费用、教育基金、爱心春蕾以及原文明奖、平安奖等的金额进行分类;二是对部分需要明确的专项费用、专项办案经费实行了一案一上报;三是对已清理出来的事项已形成报告,将由县里召开专题调度会研究解决。
③应收未收诉讼费和执行费,应退未退诉讼费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临武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诉讼费退缴工作流程(试行)》,并按该文件落实;二是已经将问题向省高院和省财政厅报告,调整备用金,有效解决了退费备用金不足问题;三是已向社会发布了退费公告,各人民法庭也向所辖社区、村委等告知。
④部分房屋未办权证
整改情况:一是确定综合办工作人员负责该项具体工作;二是已填报《法院系统未办证房屋准备工作情况及费用测算表》,向省院争取办理权属资金;三是已向相关部门提交《临武县人民法院关于审判大楼及楚江法庭房屋土地产权问题“一事一议”的请示》,拟在近期召开相关整改会议。
2.长效机制未健全
(2)对问题整改未能做到举一反三,健全制度机制。如上轮巡察指出“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发放制度不严格”,本轮巡察发现补贴仍然采用平均形式发放,考勤和发放情况亦未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临武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勤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和《加班补贴发放管理办法》,明确了津贴补贴发放的具体标准、范围、条件和程序,并将制度落实到日常;二是已严格按照文件制度发放司法警察加班补贴,由法警队分管领导对加班执勤情况予以审核,据实发放;三是严格落实津贴补贴发放公示制度,每月将发放情况在单位内部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全院干警监督。
(二)反馈问题: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审判执行工作与新时代要求有差距。
3.案件审判质效不高
(3)发改案件总量趋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度召开专业法官会6次,审委会20次,实现集体智慧办案,发扬司法民主,提高案件质量;二是严格落实院领导阅核制,提高案件质量;三是刑事发改案件均为二审出现新情况,民事发改案件数明显下降;四是开展发改案件点评会3次,提高了法官业务水平和办案质量;五是对巡察组评查出的不合格案件、瑕疵案件及相关发改、上诉案件撰写评查报告,提交党组会进行了处理。
(4)存在罪责刑不相适应问题。少数刑事案件对量刑情节轻重幅度把握不准,导致量刑偏轻、罪责刑不相适应。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公诉机关因庭审出现新的量刑情节调整量刑的案件,开庭当日发出调整量刑建议书,并要求公诉机关当日回复并提出书面调整量刑建议书;二是刑事庭对“四类案件”进行专题研讨,对于重大疑难案件提请审判委员会进行集体讨论决定;三是对“四类案件”强化类案检索,提升案件质量;四是每月组织书记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责任心;五是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案件量刑,每案出具量刑评议表,做到精准量刑;六是对出现罪责刑不相适应的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对相关案件承办人进行处理。
(5)案件质量评查形同虚设。2021年至2023年该院组织的案件评查均为主审法官自行评查,大部分案件的评查表均为打印件且无评查人员的签字署名。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1年—2023年案件进行评查,评查员手写签名,对发改案件纳入重点评查范围,将不合格、瑕疵案件问题反馈给承办法官,对院领导交办的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及时纠正错误;二是对所评查的案件附案件质量评查表,由评查人员签名;三是对刑事上诉案件进行全面抽查,将评查存在问题的案件反馈给承办法官,提高法官办案责任;四是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监督和错误、瑕疵责任追究程序衔接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实现案件评查常态化长效化运行,切实提高案件质量。
(6)案卷管理不规范。部分已结案案卷未及时归档,部分案卷整理不细致、装订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中指出“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相关案件已归档;二是补充完善《临武县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员职责》,强化档案质量监管;三是对现有卷宗进行清查和整理,均已按要求进行详细录入并归档。同时不定期督促归档情况并进行通报,目前,业务办结后卷宗均能在规定时间内归档,有效杜绝了卷宗积压现象;四是严格执行卷宗借阅程序,做好借阅记录并定时催收借阅的卷宗,所有卷宗一律不外借,有特殊情况的严格履行审批核查手续;五是组织业务庭书记员开展培训1次,有效提升了干警对电子卷宗装订规范的认识和操作能力。
4.执行措施乏力、结案处理不规范
(7)延迟立案。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运用人民法院立案偏离度预警系统,避免发生拖延立案情况,本院2024年度立案偏离度均在合理区间浮动,未被上级法院通报;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8)消极执行。部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过于简单、随意,大多未联系、查找、传唤、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义务,未及时对被执行人申报的财产、潜在的财产线索进行核查,导致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未执行。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开展“终本清仓”活动,将符合条件的终本案件通过外部交叉执行方式移出终本库;二是召开调度会议,强调规范终本案件报结流程的问题,目前临武法院终本案件核心指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三是对执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规范执行办案流程,督促并改进工作作风问题;四是建立《执行人员办案考评制度》,进一步规范执行人员执行行为,并不定期对执行人员办结案情况进行通报。
(9)违法查封、超标的查封。
整改情况:召开调度会议,对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节点规范化操作内容进行讲解培训,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防范出现类似问题。
5.涉案款物管理不到位
(10)涉黑涉恶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的财产刑执行未完成“黑财”清底。
整改情况:一是执行局先后召开4次调度会议,明确案件责任人,并对案件办理的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推动案件办理进程;二是为提升刑事涉财执行质效,切实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执行局建立了《临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刑事涉财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试行)》。
(11)诉讼费收取和退付不及时,执行费应收尽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临武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诉讼费退缴工作流程(试行)》,进一步规范诉讼费用退付办理程序,方便案件当事人办理诉讼费退付业务;二是制定《临武县人民法院诉讼费执收退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配合执行部门应收尽收,应退尽退;三是已经将问题向上级部门报告,调整了备用金,有效解决了退费备用金不足问题。
6.刑罚交付执行不到位
(12)2021年以来,法院与公安机关刑罚交付执行环节不畅通,对刑罚执行情况跟踪不到位,执行情况反馈迟滞。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指出的案件已完成执行情况反馈,执行回执材料已收集到位;二是目前对办理的刑事案件,及时跟踪执行情况;三是对交付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汇报,建立了专项群进行日常工作沟通衔接;四是组织刑事庭认真学习两高两部刚出台的《关于规范判处监禁刑罚交付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增强规范意识和水平。
7.便民诉讼服务不优
(13)立案不及时。涉银行、物业等类案,均是在接收立案申请材料后集中批量立案,致使部分案件立案超审查期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坚持“应立尽立”工作原则,建立收案台账;二是积极与金融、物业等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对接,发送司法建议。
(14)便民措施未落到实处。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台无人值守,没有法官对当事人进行情绪疏导、诉前指导、立案引导和释法说理;购置的自助立案、阅卷等高端智能便民设备长期处于关闭闲置状态。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诉讼服务中心干警每天轮值,在导诉台开展导诉工作,线下为当事人、代理人进行诉讼服务引导,切实为群众提供“细心、主动、耐心”的诉讼指引;二是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办实事”活动,结合每周一领导接访制度,每周一安排领导干部在诉讼服务中心引导当事人立案、提供法律服务,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三是对立案大厅便民设施进行维修、更换,现便民复印机、自助立案机均已投入正常使用;四是组织立案庭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全面了解和熟练使用便民设备。
(八)反馈问题:诉源治理成效不佳
8.诉源治理成效不佳
(15)诉前调解力量薄弱。一般由临聘人员负责。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由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全面负责诉前调解工作,加强对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管理;二是与县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驻临武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安排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三是积极与县人社局、住建局、发改局、工商联、总工会等部门沟通,加强与行业调解组织联系,形成调解合力。
(16)诉前调解实效不理想。源头化解达成协议的占比较低,转入诉讼程序的较多,且达成调解协议后未能兑现又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多。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培训指导,提升调解人员业务素质,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线上、线下个案指导力度,不断提高调解人员化解纠纷的能力;二是制作诉前调解未成功案件台账,梳理堵点难点,及时总结经验;三是对诉前调解申请执行案件,贯彻能动司法的理念,实行调执一体化,推动更多的案件在调解时一并履行到位。
(17)对诉前调解案件审查把关不严。一些涉企纠纷、大额标的纠纷适用诉前调解程序,存在虚假诉讼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审前调解工作制度》,强化诉前调解监管;二是将多件涉锂企案件导入诉前调解程序,降低涉诉相关企业诉讼成本,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三是由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员额法官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
(九)反馈问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9.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18)理论学习不深不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六大环节”不全,未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按规定动作开展学习研讨,不断推进理论学习走深走实。班子成员重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是党员干警积极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政治理论素养不断提升。
(19)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院党组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院党组重要议事议程;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2024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均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述职,同时均将意识形态工作专项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三是制定《临武县人民法院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召开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党组会议;四是制定《临武县人民法院2024年工作计划要点》,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院2024年工作计划要点,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报告制度;五是按规定开展意识形态“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效。
(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履职尽责的担当精神有所欠缺
10.“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
(20)压力传导不够有力。上轮巡察以来,院党组未制定《院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工》等文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真正与审判执行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院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召开党组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灵活运用领导约谈、“一对一”个别谈、“一对多”“多对多”集体谈等多种方式开展谈心谈话,实现谈话全覆盖;三是已修订考勤制度,常态化开展庭审督察、作风督察工作,下发各类督察通报,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得到有效纠治。
(21)班子引领作用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院领导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实现谈心谈话全覆盖;二是申请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与年度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的申请已获审批,已于2025年1月27日召开民主生活会;三是涉“三重一大”事项,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会,确保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和合规性;四是认真落实“三个规定”,班子成员带头填报;五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参加庭审观摩,干警纪律意识得到增强。
(22)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未对审判执行、财务管理等重点岗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廉政提醒谈话流于形式,安排临聘人员从事财务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各部门、各岗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二是根据被谈话对象实际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确保入脑入心;三是已安排正式干警从事财务工作。
(23)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作为不够,片面强调人员少、任务重、业务不精等客观原因,未根据法院的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创造性开展监督工作,“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对法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指出存在的问题;二是将提级交叉巡察发现问题纳入日常监督;三是积极参加县法院党组会议及“三重一大”会议,对法院重大事项跟进监督。
1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
(24)值勤岗位津贴、节假日加班补助发放不规范。未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未按实际值勤天数和加班天数发放值勤岗位津贴和节假日加班补助。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临武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勤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和《加班补贴发放管理办法》,并将制度落实到日常;二是加强津贴补贴发放的审核、公示、反馈等环节管理,设立专门审核小组,定期公示发放情况,提升管理透明度和效率;三是积极开展清退工作,能够清退的司法警察值勤岗位津贴、节假日加班补助已全部清退到位。
(25)无依据发放职工福利。2020—2023年工会无发放依据材料、无签收表报账。
整改情况:一是已补齐发放依据及报账相关附件,超标费用已退回工会账户;二是制定了《临武法院工会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做到开支合规;三是安排工会财务人员参加工会系统财务经审工作培训,不断增强工会财务人员能力水平;四是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工会财务情况进行了抽查,督促工会财务工作依法依规。
(26)违规发放文明奖。2022年1月发放2021年文明奖。
整改情况:积极开展清退工作,在编在岗人员全部完成清退。今后将严格执行《临武县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实施办法》,依法依规发放津贴补贴。
12.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27)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结转不到位,造成资产流失。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2020年行政账套其他应收款借方期末余额补录至行政账套;二是已对长期挂账未处理的标的款账套其他应收款及行政账其他应收款查明挂账原因并进行账务处理调整,对未收回的逐笔核查,已调整完毕;三是对原财务人员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账目混乱的行为,已进行处理。
(28)会计核算不规范。2021至2023年工会节日慰问等职工活动支出错误计入维权支出科目。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2021年至2023年工会节日慰问等职工活动支出调整了会计科目;二是制定了《临武法院工会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加强了对工会财务的管理;三是安排工会财务人员参加工会系统财务培训;四是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工会财务情况进行抽查,督促工会财务工作依法依规。
(29)重要财务资料不完整。2021年已装订的工会凭证中全年记账凭证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2021年工会凭证中的全年记账凭证存储在财会电脑中,已补充完整;二是安排工会财会人员参加工会系统财务经审工作培训,不断增强工会财务人员能力水平;三是制定了《临武法院工会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了工会财务管理,做到开支合法合规;四是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工会财务情况进行抽查,督促工会财务工作依法依规;五是已对时任工会财务人员进行了处理。
(四)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建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待提升
13.党建工作有差距
(30)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分析了当前党建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明确了党建工作的目标和方向;二是明确党员干警为党建专干,协助从事党建工作;三是经党总支全面排查,不存在非党员干警从事党务工作的情况。
(31)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党总支安排部署各支部重新学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均能以普通党员身份过组织生活;二是党总支对各支部2021年以来党务工作进行了检查,并反馈不足;三是针对巡察指出的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党总支书记已与时任支部书记提醒谈话;四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针对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
(32)组织生活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总支安排部署各支部重新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并明确了专人检查和监督,各支部均按要求开展了学习;二是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精神,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三是人事调整后,及时调整党支部人员设置,切实将支部建在庭上,由部门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四是党总支、各支部2024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由党总支书记签字把关;五是针对巡察指出的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总支书记已与时任支部书记提醒谈话。
14.党员管理有短板
(33)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县直工委同志到本院进行党务业务培训,并对党员发展流程进行了重点指导;二是总支对巡察指出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4)党费收缴不及时、不规范、不足额。
整改情况:一是党总支安排部署各支部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制度,各支部已按要求开展学习,党员干警已严格按照规定交纳党费;二是党总支对2021年以来的党费交纳情况进行了检查,均未发现问题;三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制度,按规定每月收缴党费,党费收缴工作按规定开展。
(35)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扎实,记录不详实。
整改情况:一是总支对各支部2021年以来主题党日工作进行了检查,并反馈不足,督促整改完善;二是总支每月按要求下发工作提示,加大对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督促各支部按要求开展党建工作;三是实现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规范有序,记录规范完整。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加强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持续深化整改工作。继续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加强跟踪问效,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过的问题不反弹、不复发。
(三)加强制度建设。总结梳理在巡察整改过程中的经验教训,针对巡察整改的问题,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的做法和经验固化为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注重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确保制度执行监督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5-6331518;邮政信箱:临武县临武大道旁;电子邮箱:lwfybgs@163.com。
中共临武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3月27日
责编:唐麒斌
来源:中共临武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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